近日, 发放了万州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这意味着居住权在万州 将以不动产登记的形式予以确认 并受到法律保护。
当天上午, 市民曾先生来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不到一小时, 就从工作人员手中 接过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原来, 曾先生此前购买了一套房屋 登记在儿子名下, 自己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 由于房产不是登记在自己名下, 住着总觉得不踏实。 在得知万州已开启居住权登记业务, 曾先生觉得办理后能让自己住得安心, 于是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儿子, 得到儿子的支持后, 曾先生和儿子一同来到窗口办理了业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 通过登记居住权, 可以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这里的他人包括亲属或非亲属, 理论上只要产权人同意并配合办理, 可以为任何人设置居住权。 它为养老用房保障、离婚后共同居住、 继承后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为保障弱势群体“安居”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何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当事人可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有效遗嘱以及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且不受房屋出售、转让、抵押、继承影响。但必须经产权证上所有的产权人书面同意,携带申请双方身份证,产权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里的其他相关材料分为居住权合同、遗嘱(遗赠)或生效法律文书。
据悉, 重庆市属于全国率先开展 居住权登记的试点城市之一。
为确保这项全新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在万州落地实施, 近期以来,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组织工作人员 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和登记系统操作培训, 周密设计工作流程,严格把关登记条件, 审慎探索推进模式。
目前, 万州居住权登记业务已经正式上线。
来源/微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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