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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0日!万州一司机花大价钱办的“驾驶证”,却把自己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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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9 11:2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2021年9月21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在辖区执法服务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0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渝AH5N**的轻型栏板货车往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货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货车逾期未审验,存在安全隐患,于是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请出示你的行驶证、驾驶证”。当接过驾驶证的一瞬间,民警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有些蹊跷,颜色、字体大小、塑封等均有异常。

“你这个驾驶证是怎么回事儿?”面对民警的询问,货车司机开始慌张起来,支支吾吾地说驾驶证没有问题。民警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该驾驶证确有伪造嫌疑,于是将货车驾驶人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查,货车驾驶人姓邱,男,29岁。民警对邱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发现邱某某并未取得相应有效驾驶证。邱某某眼看无法隐瞒,这才向民警道出了实情。

据邱某某陈述,他原先只有摩托车驾驶证E证,后来因为工作原因,特意花了5000元找人办理了现在这个“驾驶证”。邱某某想着在开车过程中要是遇到交巡警检查,说不定可以鱼目混珠,应付一下,没想到还是被查了出来……

目前,邱某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考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任何不经过考试、委托他人办理或买卖的驾驶证,都是伪证,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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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1-24 06:35: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嗨,作的厉害!!!!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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