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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 并帮助母子三人重续亲情。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程某甲、程某乙系母子关系。2015年,吴某某患有脑梗塞、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导致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急需支付高额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
吴某某多次联系两个儿子,希望支付医药费等费用,但被拒绝。无奈之下,吴某某将两个儿子诉至万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程某甲、程某乙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案卷后,执行干警对案件进行分析,通过电话向程某甲、程某乙进行了解,发现二人拒不支付赡养费的原因是他们认为母亲当年未尽到抚养义务,伤害了彼此的亲情。找到问题症结后,执行法官对程某甲与程某乙耐心劝道。
最终,程某甲和程某乙放下了心理包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兑现赡养费1万元,并分别以每月800元标准支付后期母亲的赡养费。
执行干警本可以通知吴某某领取赡养费后,该案就可以结案,但考虑到母子三人之间积怨较深,加上赡养费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执行干警遂决定上门修复亲情。
在吴某某家中,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3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母子三人感情最终得到修复,亲情得以重续。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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