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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州公交车票价或将有变化,将召开公共汽车票价听证会!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君 时间: 2018-3-20 23:08
标题: 万州公交车票价或将有变化,将召开公共汽车票价听证会!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
万州发改通告〔2018〕1号
为理顺我区公交客运价格矛盾,促进公共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召开“调整万州区公共汽车票价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我委拟于2018年5月召开“调整万州区公共汽车票价听证会”,对拟订的《调整万州区公共汽车票价听证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31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乘客代表 16名,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再随机选取产生。
2、公交企业代表3名,由区交委推荐。
3、区人大代表2名,由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推荐。
4、区政协委员2名,由区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6名,由区财政局、区交委、区信访办、区法制办、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2名,由我委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位,按报名顺序选取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位,按报名顺序选取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对万州区公共汽车行业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在自愿的基础上,乘客代表和旁听人员于2018年4月2日前凭身份证到我委价格管理科报名(联系电话:58223415)。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8年4月2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告知我委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58223415)。
(三)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于2018年4月2日前到我委价格管理科报名(联系电话:58223415)。
特此通告。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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