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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州司机张某,遭行政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君    时间: 4 天前
标题: 万州司机张某,遭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曝光
网约平台公司违规派单

网约经营守法规,资质齐全是前提

(一)主要法规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以开展经营服务。

(二)裁量基准  

该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提供无合法资质对接服务信息的单数处罚:一百单以下处五千元、一百单以上三百单以下处一万元,三百单以上处三万元;造成严重或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还可并处停止新接入车辆一百八十日或三百六十日。

典型案例

2024年5月21日,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重庆市万州区一路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张某驾驶渝牌小型轿车通过网络平台接单,载客4人,收费15.44元,费用由某网络平台重庆分公司统一计费。

由于该渝牌小型轿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该公司通过APP派单的行为,属于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轻微情节,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一)违法原因:平台为追求利益放宽派单标准,允许未取得资质的车辆接入,且审核机制存在漏洞;驾驶员受经济利益驱使,抱侥幸心理接单。

(二)造成的危害:违规车辆以低价抢客源,扰乱公平竞争环境,挤压合法经营者空间;还可能导致服务质量不一,影响行业声誉和公众信任。

(三)存在的风险:车辆未定期安检维保、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欠缺,安全隐患突出;车辆未购置营运保险,乘客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平台因违规将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甚至可能被停营。






来源:万州区交通运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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