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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严管控!即日起,万州重点整治噪声污染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君    时间: 7 小时前
标题: 从严管控!即日起,万州重点整治噪声污染
当前万州区公安局
正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暨
2026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
从严管控各类噪声污染,
用安静守护少年梦想。

1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重点整治两个时段(12时至14时、19时至22时)和中高考期间。

2整治范围

城区居民聚集区及周边广场、公园,夜市经营区域,网红景点等公共场所;中小学校、党政机关、科研院校周边等重点区域。

3整治内容

1.严禁在商业经营(含门店、流动商贩)中使用高音喇叭、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宣传促销或者高声叫卖。

2.严禁在居民点、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3.餐饮、KTV、酒吧、棋牌室等娱乐场所,需严格控制营业时段噪声排放,22时后严禁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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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派出所对广场舞音量进行现场检查

4.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噪声扰民的活动(坝坝舞、户外K歌、抽打陀螺等);禁止机动车鸣笛。

5.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房屋装修噪声扰民。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噪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突发噪声干扰。

7.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聚众喧哗、寻衅滋事等干扰考试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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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派出所对辖区商户进行减噪防噪宣传

万州公安倡导

中、高考就要到来,从即日起至6月14日请市民朋友不要制造噪声,自觉停止在各大广场、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坝坝舞、棋牌、歌舞娱乐等活动。期间全区公共广场商业促销等宣传活动不再审批,只为给广大考生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

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社会生活噪声和机动车噪声污染,为文明万州做出一份贡献。健身娱乐主动降低音量;家装遵守作息时间;机动车在禁鸣区不鸣笛、在城区少鸣笛;不使用腰鼓队和安装扩音器材的机动车(摩托车)进行广告宣传;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严格控制犬吠影响他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减噪防噪,
需要每一位万州市民共同参与,
社会生活噪声举报,
请拨打110或各派出所报警电话。



来源:微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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