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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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活君
时间:
2018-11-7 17:40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万州府办【2018】140号)及万州区城镇垃圾处置费按照区发展改革委(万州发改费【2013】29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征收方式调整规范如下。
调整内容:
万州区城镇居民、暂住人口的城市垃圾处置费调整为6元/户·月。
征收方式:
委托区天然气公司在天然气费用收取时代征。
执行时间:
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最近有不少用户反映
收到上月燃气账单只有6元,
实际这是单列出来的垃圾处置费,
并非是天然气气费,
我司仅代收所辖区域的
用气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
其征收政策的制定及解释单位为
万州区市政管理局。
来源:万州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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