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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万州这些人速去公安局领钱→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君 时间: 2025-8-28 15:16
标题: 公告!万州这些人速去公安局领钱→
8月26日,
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
发布《关于“林某等人诈骗案”的被害人
限期认领被诈骗款项的公告》,
请本案相关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持身份证件、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
到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认领。
据介绍,“林某等人诈骗一案”,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于2024年4月28日立案侦查,2024年8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经查,2019年底至2024年4月期间,林某、陈某锋、林某波等人通过“快手”“抖音”“小红书“”B站“等网络平台以虚构售卖手机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收取诈骗赃款的支付账户有:
1.支付宝账户:13976756182;
2.支付宝账户:15120906133;
3.支付宝账户:17766934058;
4.微信账户:15120906133;
5.支付宝账户:16689646181;
6.微信账户:18589572446;
7.QQ账户:1759860126;
8.支付宝账户:17889824062;
9.支付宝账户:18876154474;
10.支付宝账户:15120900979。
该案已经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目前还有林某主动退还的8000元涉案赃款
未找到相关被害人,
至今无法退还。
请被通过上述账户诈骗的本案被害人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持身份证件、 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
到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认领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星光路110号)。
公告期满六个月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
无人认领的,
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将依法上缴国库。
联系人及电话:
田警官(13101221115)。
来源: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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