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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刻教训!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北滨大道这个货车司机一时糊涂惹出“大麻烦”……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君 时间: 7 天前
标题: 深刻教训!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北滨大道这个货车司机一时糊涂惹出“大麻烦”……
通常来说,职业驾驶人是指从事客、货运输的驾驶人员。他们比普通车辆驾驶人有更多的驾驶经历,并以驾驶车辆作为专业技能。广大群众把自己的旅途安全交给他们,相关企业把自己的货物、车辆交给他们,都是建立在对“职业”素养的信任上。但是,近期有个别职业驾驶人却在自己最应该重视的交通安全领域“出错”,心存侥幸,栽倒在“隔餐酒”上,不仅被罚款、拘留,还要“丢饭碗”。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观音岩大队民警在北滨大道上游福地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23时24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鄂AB30***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朝检查点驶来,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已达酒驾标准。随后,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做进一步检验。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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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调查,该车驾驶人姓胡(男,29岁),其所驾驶的货车使用性质为货运,属于营运机动车。
据胡某陈述,当天他从外地运输货物抵达万州,因货物一时无法卸车,胡某便与同伴一同待在万州等候。当天中午,胡某与同伴吃饭时喝了点啤酒,等卸完货后,时间已经到了半夜,胡某便打算驾车返程。虽然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但是胡某想着自己中午喝的酒,已经过去10来个小时了,体内的酒精应该已经分解得差不多了。于是胡某便径直驾车上路,没想到被交巡警查出了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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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对胡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巡警提醒
不少人和胡某一样以为晚上喝了酒,睡一觉了就可以开车或者中午喝了酒以后晚上再开车就一定没事。事实上,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酒驾的认定,是以驾驶人实际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和人体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所以,“隔餐酒”“隔夜酒”都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请司机朋友们一定要警惕。
接下来,交巡警将持续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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