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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视频曝光:王牌路一男子驾车撞伤两名行人,原因是……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君    时间: 2021-9-20 16:21
标题: 视频曝光:王牌路一男子驾车撞伤两名行人,原因是……
7月26日22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平广场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王牌路西山车站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将两名行人撞倒在地。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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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事故发生时两名行人正在横过道路,小轿车车速也不快,却没有及时避开行人径直撞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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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开得好好的,怎么会直直的往人身上撞?

民警立即对小轿车驾驶人任某(男,33岁)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任某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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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天晚上19点左右,任某与朋友在白岩路某饭馆聚会就餐,席间喝了酒。吃晚饭后,任某和朋友又前往歌城唱歌,期间再次饮酒。22时许,聚会结束后,任某独自一人驾车回家。当任某驾车行驶到西山车站加油站,准备左转进入静园路时,一不小心将两名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撞倒。

“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你不知道吗?”面对民警的询问,任某后悔不已的回答说:“我知道不能酒后驾车,但是当时我觉得自己意识很清醒问题不大,又一时没有叫到代驾,这才心怀侥幸冒险驾车回家的,万万没想到居然撞到人了……”

随后,民警将任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经检验鉴定,任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0.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任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驶至事发地点观察不够,未能及时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的行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交巡警依法认定任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任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酒驾莫侥幸,劝君别贪杯,万州交巡警时刻在行动。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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