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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夜!万州男子偷偷溜进工厂,竟干出这种事!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君    时间: 2020-9-10 10:55
标题: 深夜!万州男子偷偷溜进工厂,竟干出这种事!
近年来,网络上掀起了一股直播的热潮。看直播本是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有的网友为博主播一笑,不惜将真金白银换成虚拟礼物“打赏”给主播。近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就审判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程某某因缺钱“打赏”女主播,竟打起堆放在附近工厂内铁罐子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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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指认现场

案情回放

被告人程某某在某直播平台看到了一位女主播的直播视频后,便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为引起女主播的注意,程某某便常常充值购买虚拟礼物,在直播中送给女主播。很快,程某某便将自己的全部积蓄全部投了进去。

没钱刷礼物,程某某就觉得女主播可能不会再在意自己了,为进一步赢得女主播好感,他便打起了附近工厂里堆放的铁罐子的主意。

一天深夜,程某某溜进该工厂,将铁罐子盗走后进行变卖,获利7700元。程某某将这些钱全部用于“打赏”女主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后,法院根据程某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犯盗窃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法官说法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我们要时刻保持理智与清醒,不要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心,就疯狂打赏、刷礼物,要学会抵制诱惑,合理规划,防止冲动型消费。”法官提醒道,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多参加一些积极向上的社团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习惯。不要沉迷网络,更不要为了一时贪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来源/三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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