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万州警方提醒市民:这件事别做!
2020年清明节将至,目前万州市民可通过预约前往公墓(陵园)祭扫,但在祭扫时必须注意: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警方将依法严惩!根据万州区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2020年1月1日起,万州92个城市社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万州警方将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护航全区安全稳定。
整治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各项安防措施,依法关闭取缔危害公共安全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格查处无证摊贩、沿街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打
加大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线索排查和依法打击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收缴,查清来源,及时组织销毁,并依据相关法规从重处罚。
巡查
在进入墓区、山区、林区的主要道路上设立检查站,加大车辆、人员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林火灾;加大对禁放区内殡仪馆、公墓、庙宇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从严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规定,对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 律 后 果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禁放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安全燃放规定的。
对教育劝阻后仍继续燃放,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即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美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一起行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共建环保万州、宜居万州。
来源/微万州
北山甘霖洞都没有菩萨了,还有一个人经常来烧钱纸,红烛,弄得到处都是烟灰,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投诉居委会也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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