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万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为应对我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经万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决定加强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非万州籍车辆经高速公路、国省县道、乡村道路驶入万州辖区。已在万州区内非万州籍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二、万州建成区内禁止两轮车、三轮车上路行驶(外卖、快递配送车辆除外)。
三、从区外返万的万州籍车辆和人员严格进行卫生检疫和信息登记,驾乘人员必须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镇乡(街道)、村(居)落实专人监管。
四、途经万州乘坐火车、飞机外出的乘客,一律在出发地区县客运站乘坐交通应急专线客车直达站场;乘坐火车、飞机抵达万州中转的乘客,一律乘坐万州站场交通应急专线客车离开万州。
五、对确系返万复工、复学、上班的车辆和驾乘人员需主动出示所在单位、企业、学校或村(居)出具的有关证明,经现场核实后准予驶入,车辆必须在固定地点停放14天、不得再次上路行驶,驾乘人员必须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镇乡(街道)、村(居)落实专人监管。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9日12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8日来源/万州交巡警
到万州为家人拿药也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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