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lin 发表于 2020-1-23 22:01:45

万州区卫健委致武汉返乡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武汉返乡人员: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扩散、蔓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万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您返乡后应居家观察个人健康状况14天,同时主动配合镇乡(街道)、村(社区)干部开展工作和医生的医学观察。
2.居家观察期间不要外出或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如有需要,请联系对应的镇乡(街道)、村(社区)干部。
3.居家观察期间注意防寒保暖,注意室内空气流通,保证充足睡眠,避免过度疲劳。
4.居家观察期间生活用具用品专用,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使用的纸巾不要随意丢弃。
5.当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主动告知对应的医生,佩戴口罩,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治。
6. 疫情当前,人人有责,请您自觉做好上述事宜,若因个人隐瞒病情或拒不配合相关工作造成疫情扩散,将依法处理。

在此恭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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