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摩托车的注意!万州开始对摩托车进行严厉整治!
本帖最后由 万州生活 于 2018-5-24 19:06 编辑为进一步优化道路环境,提升城区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宜居环境,区综治办和区公安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禁通过各种渠道销售、购买未列入《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摩托车、非法拼(组)装摩托车。上述车辆限于2018年5月31日前自行(销毁)处理,不得销售、转卖和上路行驶。
◆严禁非法改装摩托车(包括加装、拆装及其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
◆严禁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严禁在人行道、公共广场、步行梯道上行驶,严禁在道路上竞速行驶(飙车)、杂耍式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变道、逆向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人为制造交通噪声扰民。
◆违反上述规定者,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对摩托车销售者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摩托车持有人、摩托车驾驶人处以行政处罚,并收缴非法装置、非法拼装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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