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万州有驾照的恭喜了,下个月要巨变!
本帖最后由 生活君 于 2019-5-16 15:50 编辑万州有驾照的恭喜啦!生活君给你们送来好消息
近日公安部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条条都是大利好啊
十项改革举措
01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02 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03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04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
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
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05 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06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
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
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07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08 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09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10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
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以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除第10项以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第10项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
这么多操作便捷的机动车驾驶政策通通砸过来啦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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