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君 发表于 昨天 15:11

被举报了!万州一司机在北滨大道上的这几秒钟,被拍得清清楚楚……

驾车上路最基本的规则就是各行其道若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轻则影响道路通行秩序重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万州一名网友通过网络平台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12月18日16时25分许,北滨大道沙河大桥路口一辆小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大摇大摆”地从直行车道左转弯通过路口,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交警查处。

接到反映后,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立即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小车驾驶人姓谭(男,46岁),谭某某承认了当日的交通违法事实。
据谭某某陈述,当天他驾驶渝AG70***小车沿北滨大道行驶至沙河大桥路口时,本打算沿着左转弯车道左转通过路口,但因疏于观察走到了直行车道上。谭某某发现自己走错车道后,并未按导向车道指示向前行驶,而是选择“将错就错”径直在直行车道左转弯通过路口。
谭某某说,自己虽然知道这样做是违法行为,但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路口转弯的车辆多,自己跟着左转车道的车一起转弯,应该没什么问题,这才铤而走险,忽视了道路交通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谭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还对谭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谭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普法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人在驶入路口前应注意观察车道标线或导向标志根据所需行驶方向进入导向车道
导向车道是将车流诱导到应行驶的路线的总称,主要是指示车辆按照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位置。驾驶人要根据自己的行驶路线进入相应的车道。
【交警提醒】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会影响道路通行秩序,造成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无法通行,进而形成道路拥堵现象发生,致使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低。设置不同方向的导向车道是为了避免交通冲突,提高通行效率和确保行驶安全,作为驾驶人应时刻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共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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