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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8国道万州段,祁某某、宋某某先后被逮正着……

有些驾驶人喝酒尽兴后,全然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抱着侥幸心理动起方向盘……12月15日,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曝光了查获的两起酒驾案例。
01走亲戚喝酒暖身 骑车返程被查
12月3日 ,民警在G318国道万州段1823公里600米处设置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15时14分许,一辆号牌为渝AL3*** 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缓缓驶向检查点,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祁某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祁某某陈述,当天他前往利川走亲戚,中午在亲戚家吃饭时,面对亲友的热情款待,加上天气寒冷,便想着 “喝点酒暖和身子”,席间小酌了几杯。饭后准备回家的他,抱着 “不会遇到交警检查” 的侥幸心理骑车上路,没想到在半路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祁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02家中设备故障 酒驾购配件“栽了”
无独有偶,仅隔一天,民警在G318国道万州段再次查获相同案例。12月4日14时42分许,民警在G318 国道1821公里500米处拦下了宋某某驾驶的渝DT1*** 普通二轮摩托车。刚一靠近,民警就闻到宋某某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酒味儿,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55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宋某某坦言,当天中午他在家吃饭时喝了一些酒,饭后本在自家场地打混凝土,没想到施工设备突然出现故障。为了不耽误进度,他便急着骑车去购买配件,虽明知 “喝了酒不能骑车”,却总觉得 “不会那么巧被查到”,但最终被民警查个正着。
宋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安全提醒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提醒身边亲友相互监督、共同抵制酒驾行为,让平安伴随每一次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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