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君 发表于 2025-8-28 15:16:26

公告!万州这些人速去公安局领钱→

8月26日,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发布《关于“林某等人诈骗案”的被害人限期认领被诈骗款项的公告》,请本案相关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身份证件、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到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认领。
据介绍,“林某等人诈骗一案”,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于2024年4月28日立案侦查,2024年8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经查,2019年底至2024年4月期间,林某、陈某锋、林某波等人通过“快手”“抖音”“小红书“”B站“等网络平台以虚构售卖手机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收取诈骗赃款的支付账户有:
1.支付宝账户:13976756182;2.支付宝账户:15120906133;3.支付宝账户:17766934058;4.微信账户:15120906133;5.支付宝账户:16689646181;6.微信账户:18589572446;7.QQ账户:1759860126;8.支付宝账户:17889824062;9.支付宝账户:18876154474;10.支付宝账户:15120900979。
该案已经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目前还有林某主动退还的8000元涉案赃款未找到相关被害人,至今无法退还。
请被通过上述账户诈骗的本案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身份证件、 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到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认领(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星光路110号)。
公告期满六个月(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无人认领的,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将依法上缴国库。 联系人及电话:田警官(13101221115)。




来源: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告!万州这些人速去公安局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