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君 发表于 4 天前

有万州市民举报!一货车被查处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存在货厢违法载人的危险行为。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行动,查实违法事实,对驾驶人依法处罚的同时,也为举报人兑现了奖励。
据举报人反映,事发当日在长青路路段,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的货厢内载有乘客,行驶过程中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民警高度重视,立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车辆特征和行驶方向,对该车轨迹展开追踪,并同步调取沿线卡口监控视频进行核查。通过监控画面,民警看到涉事货车货厢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乘坐人员仅依靠抓握货厢栏杆保持平衡,车辆转弯或急刹时极易发生坠落风险。
经核实,该货车确实存在货厢违法载人行为,群众举报内容属实。经查,该货车驾驶人姓骆。民警立即通知骆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面对证据,骆某某对自己驾驶货车违法载客的行为供认不讳。
“货厢并非载人空间,缺乏安全带、防护栏等基本安全装置,一旦发生追尾、侧翻等事故,乘坐人员几乎没有安全保障,安全隐患极大。”民警当场对骆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货车货厢载人的严重危害。同时,提醒骆某某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做到安全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骆某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此外,按照交通违法举报奖励的相关规定,白羊公巡大队为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了相应奖励,以鼓励公众参与交通监督。
据了解,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同时,广泛利用有奖举报渠道,严查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此,交巡警提醒,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的设计用途为运输货物,货厢内无任何载客安全保护设施,违法载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驾驶人应坚决杜绝此类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广大群众也需增强安全意识,切勿因贪图方便乘坐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的车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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