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君 发表于 2024-6-3 15:18:22

小区业主毁坏公共绿化,万州区责令整改、恢复绿地

“众越山水A区1栋楼下,有人将公共区域绿化破坏了,不知道是用来种菜还是做什么?”市民周先生(化名)家住万州区牌楼街道众越山水A区。近日,他发现个别业主违规占用、破坏小区公用绿化带,违反相关规定。周先生将问题向重庆市“民呼我为”进行了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制止这一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

收到反映情况,万州区牌楼街道立即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众越山水A区个别业主将公共区域的绿化毁坏计划修建鱼池,反映情况属实。经对毁坏绿地的业主及时劝阻并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业主承诺将对该区域进行补种恢复。

2023年5月30日,涉事业主已停止毁绿行为,并完成被占用绿地的恢复工作。

延伸阅读

2023年,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居住区绿地是居住区业主共有物业,属于城市园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禁止擅自占用,并严禁擅自改变居住区绿地性质、用途。

通知要求,禁止擅自移植、砍伐及毁损居住区树木。因涉及安全等公共利益,需要移植、砍伐居住区树木,或者截断大树主枝主干进行回缩修剪的,应征询业主意见,通过后再组织实施。非排危排险,擅自截断大树主枝主干等过度修剪的,属于毁损园林树木行为。

另外,禁止擅自占用居住区绿地。通知明确提出,居住区绿地是居住区业主共有物业,属于城市园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严禁擅自改变居住区绿地性质、用途。

因涉及安全等公共利益,增加必要公共设施等,确需占用居住区绿地的,应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再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居住区存在违规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查处。要畅通举报监督途径,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来源:阳光重庆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小区业主毁坏公共绿化,万州区责令整改、恢复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