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重庆申领生育津贴不再需要这些证件→
8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9月1日起重庆申领生育津贴不再需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文件截图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形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通知》还提出,统一和规范生育津贴计发口径,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重庆此前有关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重庆日报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