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河一男子驾驶三轮车“帮”邻居,驾驶证被注销,这样的“好心”要不得……
三轮车在给您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赶场日人员出行密度大的时间段,开展农村道路安全守护专项行动。
3月8日上午,恰逢李河镇场赶日,分水公巡大队联合李河镇应急办、李河镇派出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10时许,执法人员在1872公里300米(小地名:佛寺铺)路段发现一辆红色农用三轮车,车厢里人头攒动,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三轮车后面载有4人,无任何安全设施,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经查,该车车主姚某(男,27岁,山西人,持B2实习驾照)住在李河镇某果园基地。当天去李河镇场赶场,在从国道回去的半路上遇到基地周围的邻居,心想顺路,就热心的让4位邻居坐在三轮车后面的车厢里,大胆地载着邻居回基地,殊不知在半路就被执法小分队查获。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姚某的B2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而且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姚某自买来三轮车后一直未上牌,也没有买过保险。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对姚某和乘坐人进行了耐心讲解和教育,告知姚某及乘坐人其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姚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姚某因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处以罚款240元;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处以罚款200元;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处以罚款500元,记12分。以上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姚某被处以罚款1140元,记24分。值得一提的是,姚某所持实习期内的B2驾照被扣掉12分后,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得重新进驾校考取驾照。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整治的不断深入,交巡警支队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开启三轮车集中整治,严查严处无牌无证、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占道违停、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限行规定等“8类”重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罚一起,营造高压严管态势。
在此,交巡警提醒:三轮车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侥幸使用三轮车载人,切勿乘坐电动三轮车,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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