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君 发表于 2020-8-14 09:56:49

@所有万州人,需要您配合开展这些项目的户口清理工作!

2020年是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年,为全力做好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工作,重庆市公安局启动5月15日起至9月30日结束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

万州区公安局将结合本次清理整顿中对全区户籍人口、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标准地址进行核查登记。工作期间,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将逐户上门,询问、核对、登记房屋和户籍人口、居住人口信息资料。为了使您申报的家庭和个人有关信息准确无误,并尽可能少占用您的时间,请您预先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学历证、护照等相关证件以备查实。为全面完成户口清理整顿目标任务,需要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以下工作:



1、注销重复(虚假)户口

如果您及家庭成员登记有重复或者虚假户口,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按程序注销重复(虚假)户口。

2、注销应销未销户口

如果您及家庭成员有征兵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等情况,请户主或者直系亲属于2020年8月24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逾期未申报注销的,将按规定直接注销户口。

3、清理消失废名地址

如果您的户口仍空挂在经市地名办审批同意的消失废名地址上的,本人或户主请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户口迁移至符合落户条件的现实际居住地或其它地址。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逾期未迁出的,将按规定直接将户口迁移至户口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4、清理学校毕业空挂户口

如果您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仍滞留在原就读院校学生集体户的,请本人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其它符合落户条件的家庭户。对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逾期未迁出的,将按规定直接将户口迁移至户口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5、申报登记无户口人员

如果您及家庭成员尚未登记户口,请户主、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派出所咨询和申报,对调查核实的出生未入户、注销未恢复、事实收养弃婴儿童等各类无户口人口,公安机关将按规定解决其落户问题。

7、申报居住登记

如果您离开户籍地跨乡(镇街)居住3日以上,持相关手续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非重庆户籍的居住人员,可在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申办居住证。

8、申报出租房屋信息

如果您有出租屋,请自出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向辖区派出所申报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当您终止租赁,请自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内通报辖区派出所。

9、核对变更户口登记项目

如果您及家庭成员户口簿上登记的户口地址、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动,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

10、申办居民身份证

如果您及家庭成员年满16周岁,请本人持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如果未办理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无照片,请于8月31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申办或者采集录入照片。

来源/万州治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所有万州人,需要您配合开展这些项目的户口清理工作!